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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斯霞奖、行知奖评选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/7/16 19:07:38 作者:hwzx 浏览量:3749次

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

关于做好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

先进个人(社会事业类)

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

(办公会审议稿)

一、表彰名额和评选范围

(一)表彰名额

南京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个人(社会事业类)(以下简称“先进个人”)共表彰先进个人100名,其中,斯霞奖40名、陶行知奖10名。

(二)评选范围

1.斯霞奖:全市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(具有相应教师资格、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,不含校级领导)。已获新一轮首届“斯霞奖”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。

2.陶行知奖:全市普通中小学、幼儿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师发展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)的现任正副职领导干部。已获新一轮首届“陶行知奖”称号的不再参加评选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.斯霞奖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爱岗敬业,教书育人,充分展现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的良好形象,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,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下列条件:

1)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围绕立德树人,积极践行“童心母爱”的教育理念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积极参与教师志愿者服务活动,为人师表,行为世范;

2)坚守教育教学一线,秉持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方法,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;积极培养指导青年教师,在本学科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辐射作用;

3)热爱、关心、尊重学生,关注个体差异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做学生锤炼品格、学习知识、创新思维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,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喜爱;学生和家长满意率在90%以上,教职工公认度90%以上;

4)近5年来考核为称职(合格)以上等次,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;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。

2.陶行知奖
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忠诚热爱教育事业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履职尽责,真抓实干,服务大局,开拓创新,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管理者的良好形象;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法违纪记录,并具备以下条件:

1)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,积极践行“知行合一”的教育理念;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以德立身,信念坚定;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,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,注重全程育人、全方位育人;

2)拥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,学校管理专业能力突出,学校领导班子凝聚力强;坚持改革创新,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、推进教育水平现代化等方面成绩显著;

3)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,积极开展学校管理研究,并取得显著的研究成果;

4)办学特色鲜明,办学实绩突出,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优秀,学生综合素质明显优于同类学校水平或在原来基础上有较大提升;大胆创新,勇于实践,在本市校长队伍中具有较高知名度,在市内外有一定的影响;群众满意度高,学生和家长满意率90%以上,教职工公认度90%以上;

5)担任学校(单位)领导正职任职满5年或担任领导副职及以上任职满8年(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),具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(幼儿园可适当放宽)。

斯霞行知奖申报材料清单:斯霞行知奖申报材料清单.docx